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部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类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各项教学改革工作及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体系的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与政府、行业进行成人高等教育、继续育合作办学的有关事宜。
4、负责制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和课程建设,以及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查、聘用工作。
6、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学籍管理和考务管理工作。
7、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院外教学点、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继续教育各类相关办班的审批备案和广告宣传等管理工作。
9、负责成人教育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各类教学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11、积极发展和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建立职业技能教育和考核的平台。
12、积极争取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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